貴州省實施《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細則
黔造價[2008]002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省建設工程造價員的管理,規范建設工程造價員的執業行為和提高其業務水平,電氣工程,根據建設部《關于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歸口做好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行業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標[2005]69號)和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中價協[2006]013號)文件精神,結合貴州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建設工程造價員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以下簡稱《造價員資格證》),從事工程造價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造價員)。
第三條 貴州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的資格歸口管理機構是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其具體工作由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負責。
第四條 貴州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是造價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的資格證明, 由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簽發,具體工作由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辦理。
第二章 造價員資格考試
第五條 造價員資格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大綱和專業考試科目。貴州省造價員資格分為綜合、建筑、安裝三個類別,建筑類包括建筑、裝飾、市政、園林綠化及仿古建筑專業;安裝類包括給排水、強(弱)電、通風、空調、通用設備、爐窯砌筑等專業;綜合類包括建筑、安裝類所有專業。已分別取得建筑、安裝類同級別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換發綜合類執業資格證書??荚嚳颇糠譃椤豆こ淘靸r基礎知識》及《工程造價案例》,并按建筑類或安裝類分設考題。
第六條 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負責組織編寫貴州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復習資料。在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監管下,由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負責組織命題、考試、閱卷、制作資格證書及專用章等工作。
第七條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年齡在60周歲以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二級造價員資格考試:
1 工程造價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2 其他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在崗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一年;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在崗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三年。
第八條 工程造價專業大專及以上的應屆畢業生可向貴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申請免試《工程造價基礎知識》科目。
第九條 申請參加造價員資格考試,須提供下列材料:
1《貴州省資格考試報名表》;
2申請人學歷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查驗原件);
3申請人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4申請人近期免冠1吋照片二張。
資格考試報名表須經申請人所在單位簽署審核意見后到單位所在地市(州、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進行報名確認,在黔?。ú浚賳挝坏纳暾埲丝芍苯拥劫F州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報名確認。
申請參加增項專業或資格升級考試的人員,可用已有的造價員資格證書復印件(查驗原件)代替本人學歷證書;申請免試的人員應提供本人學歷證書復印件(查驗原件)。
二級造價員申請升級為一級造價員,需通過二級造價員第一次年檢,并參加升級考試。
第三章 造價員自律管理
第十條 造價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技術規范,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忠于職守,恪守職業道德,誠實守信,自覺抵制商業賄賂,保證工程造價業務文件的質量,接受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及行業協會的從業行為檢查。
第十一條 造價員應受聘于一個工作單位,并可從事與本人取得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專業和級別相符的建設工程造價業務活動。造價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活動。
第十二條 造價員應當在本人承擔的相關專業工程造價業務文件上簽字,并加蓋造價員專用章,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造價員應自覺接受以下自律規定:
1 應遵守工程造價行業的技術規范和規程,保證工程造價業務文件的質量;
2 與委托人有厲害關系時,應當主動回避;
3 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計價行為,有權向國家和省有關部門舉報。
4 二級造價員執業范圍:可編制1000萬元以內的單位工程概(預)算、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標底),但其成果須經注冊造價工程師審核簽字蓋章;可獨立編制完成1000萬元以內的投標報價及竣工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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